根据《中华民国环境影响臧否法》。《环境影响臧否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保护部网站令 第4号)等相干规定,现将“宽甸满族自治县大西岔镇老营沟硼黑钨矿年开采5万吨硼石灰石扩建项目”的相干事项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辞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辞职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辞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Ecu_UbNSRqgF7jC8nV5D8w
(2)查阅纸质辞职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纸质辞职报告书请至宽甸满族自治县大西岔镇老营沟硼黑钨矿,联络员:刘总,中央巡视组联系电话:13304955666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宽甸满族自治县大西岔镇老营沟硼黑钨矿年开采5万吨硼石灰石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辞职报告书臧否范围内(具体臧否范围见项目环境影响辞职报告书,上文链接可查阅项目环境影响辞职报告书)的天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同时收纳项目所在稳态影响辞职报告书臧否范围之外的天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天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将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宽甸满族自治县大西岔镇老营沟硼黑钨矿经营管理者邮箱:328456360@qq.com或可直接与其电话联系:15204026757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为今日起10个法定工作日之内。
宽甸满族自治县大西岔镇老营沟硼黑钨矿